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《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...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《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的补充规定

1994-07-04

政策法规库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《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的补充规定

【文 号】 (1994)财税字第46号
【成文日期】 1994-07-04
经研究,决定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(94)财税字第24号《关于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》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,已征的增值税税款退还纳税单位。

立即登录